【职业发展】关于举办浙江音乐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人气:各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及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 中行杯 ” 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七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学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学生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每位选手的指导教师仅限1人。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 1)
中低年级:本科一、二、三、四年级(五年制)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 2)
高年级:本科三、四、五年级(五年制),全体研究生
(二)同期活动。各院系要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招聘宣讲、职业体验等活动。
四、大赛赛制
(一)初赛。由各院系参照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负责组织遴选。各院系参加比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在籍学生总人数的15%(其中就业赛道不少于5%)。各院系完成初赛后,按照分配的复赛名额择优推荐复赛参赛选手。
(二)复赛。根据各院系初赛推荐作品组织专家评审。
(三)决赛。入围决赛参赛选手约2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10人,就业赛道约10人。
(四)省赛推荐。按照分配的省级复赛名额择优推荐省级复赛参赛选手。
五、赛程安排
根据省赛通知要求,11月20日前要完成校赛选拔,赛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2023年10月20日-10月27日)。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二)初赛(2023年10月27日-11月3日)。各院系设负责人1名,在2023年11月3日前完成组织工作,按最终作品的评分高低确定参加复赛名单。
(三)复赛(2023年11月3日-11月8日)。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决赛名单。
(四)决赛(2023年11月15日)。入围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院系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充分重视本次大赛,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和学生指导工作,于11月3日前将优秀作品电子稿、报名汇总表、组织情况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zjcm.edu.cn,优秀作品纸质稿一式三份交到行政楼423办公室。
联系人:柳季琦 联系电话:0571-89808126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关于举办浙江音乐学院第七届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 关于举办浙江音乐学院第七届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