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和2022届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人气:各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35 号)的要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定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启动对2022届高校毕业生(含本专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及用人单位的网络调查,2023年5月23日启动2020届高校毕业生网络调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建立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对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各高校分类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好2020届、2022届本科毕业生认真答题。
二、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各院系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
三、确保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我校本次被调查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439人,用人单位195家(含历届上报和本届新增),2022届本科毕业生616人。请各院系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2022届本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作答率不低于90%,2020届本科毕业生作答率不低于75%。各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可在网上(https://gzdc.zjzs.net/manager/logi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毕业生名单,并组织班主任、专业老师、校友,利用QQ群、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调查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6日。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自5月16日开始,省教育考试院将分批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短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登录毕业生调查问卷系统或从微信公众号进入调查问卷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由本人通过毕业生调查问卷系统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系统确认“人号”一致后,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调查问卷系统作答。请各院系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用心用情做好服务工作。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2022届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问卷答题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