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 “六个一”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人气:各院系:
为帮助毕业生做好求职前准备,提升就业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结合我院就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六个一”行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服务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9月27日-2023年8月31日
第二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面向全体毕业生,第二阶段主要面向离校未就业学生及就业方案动态变更的学生。
二、指导服务内容
(一)一场动员大会。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将近三年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如各时间节点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各专业的就业情况、升学情况、来校招聘用人单位情况、签约用人单位情况、就业行业分布、就业地域分布等信息详尽告知毕业生。
(二)一场政策宣讲。结合专业特点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分析,要将就业形势和相关政策准确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要对当前行业的用人现状,特别是专业相关行业的用人现状进行准确分析预测。
(三)一次谈心谈话。组织动员班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与每一位毕业生开展至少一次谈心谈话,了解毕业生就业动态,摸清毕业生真实就业意向。
(四)一次简历指导。对毕业生个人简历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学生厘清简历制作思路,根据求职具体方向,指出简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给予相应的指导建议,突出展示毕业生特点与优势,确保简历模块设置符合相应职位招聘要求。
(五)一次访企拓岗。深化校企合作、供需对接,坚持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在巩固原有就业市场的同时,主动开拓新市场,走访用人单位。
(六)一起校园招聘。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专任教师、校友资源优势,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小规模、高频次”校园宣讲会、招聘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在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前,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相关方案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工作,确保就业“一把手”工程和全员参与要求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精准指导。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要指导学生全面、正确评价自我,确定恰当的就业期望值和就业定位合理择业就业,同时根据学生真实就业意向,分类指导、精准服务。
(三)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要关注困难群体(就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做好帮扶,并建立工作台账。
各院系要及早启动,形成全员合力,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相关活动材料请及时报送学生处、研究生处。
联系人:柳季琦,0571-89808126;邮箱:xgb@zjcm.edu.cn
吴汉军,0571-89808203;邮箱:ygb@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研究生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