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人气:各系(院):
为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归档材料
(1)高中/专科档案:高中阶段材料和有关高考录取的材料;
(2)大学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实习评定表、党团组织材料、相关奖惩材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处分文件等)、学位证明(教务处专门盖章过的)、助学贷款确认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等。
2.归档材料要求
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各系(院)行政章及教务处专用公章;
学位证明书上年、月、日及姓名不能有错;
党团组织材料中必须有志愿书等(具体以组织部要求为准);
肄业生的档案袋内须有肄业证明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实习总结。
3.档案转递要求
(1)毕业生档案由各系(院)整理好后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将分别于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8月12日、8月底六个批次寄发,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档案材料齐全后,封袋并贴上“浙江音乐学院学生档案封”封条,并用各系(院)行政章盖骑缝章;
(3)学生处会分批将已确认就业方案的同学档案转寄信息交给EMS档案收发员, EMS公司事先打印好快递单和档案袋,并在指定时间上门取件。请各系(院)务必确保EMS详情单内容和学生档案一致,并在EMS学生档案专用袋封口处再次盖上骑缝章;
(4)各系(院)需从就业系统中导出就业方案,保留相关信息形成《浙江音乐学院毕业生档案派遣单》(见附件),于档案寄发前将此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予以备案。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