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7-05 人气:各系:
为顺利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备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做好一年一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各系需掌握学生情况,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并于开学后上交;
2、各系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收集相关材料,在广泛征集意见基础上完成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
3、各系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审定、留档。
注意事项:
1、今年的认定工作较往年最大变化是将有关民政部门盖章认定改为学生个人承诺,请大家关注表格上务必填写相应承诺,并进一步加强认定工作组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新生的《资助手册》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内附《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报道后各系一并收集认定。
3、各系做好材料备份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档案,原件报送后不返还。
4、《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需正反打印。
二、 协助学生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各系需掌握贷款学生的续贷意愿,协助老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目前在校生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一般银行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续贷者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少于100字,否则审核不能通过影响放款。
一般银行(指除国家开发银行之外的所有银行)续贷工作一般要求在7月底之前完成,因此各系需掌握上学年办理了一般银行的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掌握学生续贷意愿,协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续贷工作。
注意事项:
1、银行贷款单若需盖章,加盖系章即可,完成盖章后需收下贷款回执单(或学校留存联),并要求学生在贷款凭证的学校留存联上写上系别、班级、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开学后统一将贷款回执单报送至学生处,有关回执做好备份,原件不返还。
2、需注意贷款时间,本次办理的均为2019-2020学年,其他学年的均不予受理。
3、2018-2019学年贷款学生名单,将单独发给各系辅导员。
三、 做好2019年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1、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若有走访需要,以系为单位或联合有关系共同开展,若需学工部配合走访,可于7月10日前联系蔡高小碧老师。
2、暑期走访慰问金各系可提前借款支取,也可先行垫付后报销(财务推荐此项),若需提前支取,可于7月10日前联系蔡高小碧老师。
3、走访慰问金根据学生困难等级及实地考察情况分为一档2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1000元补助。
4、走访工作做好材料整理,包含走访工作小结、《走访记录表》、《走访信息汇总表》、《慰问金领取签收表》、走访照片(原图2-3张即可,文字说明限15字以内),其中《走访记录表》、《慰问金领取签收表》交纸质稿,其他均以电子形式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gb@zjcm.edu.cn,截止日期2019年9月10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蔡高小碧,电话89808127。
学生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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