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浙音2023级新同学:“没关系,勇敢地申请吧,这是国家对你的信任!”

发布时间:2023-08-28 人气: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1999年实施至今,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多万名。

 

许多网友分享了自己亲身经历

他们有的正接受助学政策

在大学里安心学习

有的已经或即将毕业

在各自的岗位中发光发热

 

有一位网友分享了

自己还完助学贷款的心路历程

没关系,勇敢地去申请助学贷款

这是国家对你的信任

请你也相信自己会越来越棒

贷款不丢人

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27岁的我

替19岁的我付完了学费”

“23岁毕业

靠自己还上了助学贷款

一定要去念书

什么都不要想”

 

所以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

请一定不要放弃读书

只要你想上学

那剩下的交给国家

 

目前,浙江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各位新生如遇困难,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帮助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绿色通道”可以顺利办理入学,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对象,给予各类资助政策措施,确保每一名浙音学子都能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成才。

 

学校本科生资助政策内容

学校资助热线:0571-89808127)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我校暂未开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有贷款需求的同学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浙江生源的学生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请上下滑动查看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在校同学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目前我校勤工助学的酬金发放标准为22元/小时,每月勤工助学时长不超过40小时。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美好的未来由国家保驾护航

让每一位学生

不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每个人都能够自由追梦

从此

青春里只有梦想

没有遗憾

有梦想终会抵达

 

祝各位同学

在逐梦路上一往无前

 

——   浙江音乐学院学工部 出品   —— 

素材来源 |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 周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