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指南|新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来啦!
发布时间:2024-09-20 人气:同学们
新学期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开始申请啦
大家可以按照通知要求
及时进行岗位申报
一起来在勤工助学岗位上锻炼自己吧!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教财〔2018〕12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文件精神及《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各单位确认留用岗位人员后,本学期共需招聘勤工助学岗位63个共93人,现面向全校学生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优先考虑受资助学生、本科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3.工作责任心强,学习认真刻苦,原则上一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二、学生线上报名流程
应聘同学于2024年9月27日(周五)16点之前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报名,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岗位
请使用钉钉,选择最下方“微门户”
选择进入“浙音成长”平台
选择“助学申请”模块
先完成个人意愿配置(见下页),可以按照设岗单位筛选岗位,点击“申请岗位”即完成申请(见末页图片)
个人意愿请选择是否服从分配,选择可参加勤工助学空闲时间段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了解进度或取消,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岗位,请主动联系岗位指导老师进行面试上岗
三、用工岗位教师线上确认流程
用工岗位负责教师请通过“浙音成长”网页端进行审核确认
1.请选择“浙音港湾”模块;
2.选择“勤工助学”板块,选择“学生岗位管理”;
3.可以点击“空闲时间”查看申请学生的可上岗工作时间,若与岗位需求匹配,可点击“同意试用”,则该申请学生进入试用环节,同时系统自动拒绝该生申请的其他岗位。若有学生资助对象申请该岗位,则必须选择“同意试用”;
4.试用期最长1个月,同一岗位可按照150%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即若该岗位需求1人,最多可确定2名试用人员),试用期内请岗位管理老师结合试用期表现,通过点击“同意定岗”尽早确定留用状态;
5.若申请学生与岗位需求不匹配,请点击“拒绝试用”,以便学生进入备选名单,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6.若上学期留用学生或本学期新聘用学生有调整变动,请及时点击“确定离岗”,使岗位状态空缺,便于后续可以及时补充该岗位工作学生。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者需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勤工助学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告知用人单位和学生处;
2.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参加一个勤工助学岗位,杜绝重岗。应聘学生务必在报名后主动与录用部门指导联系(工作日8:00~11:30,13:30~16:30),并办理宁波银行校园联名银行卡,以免影响工资发放;
3.根据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资为每小时24元,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未满15分钟不计入时长,超过15分钟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请各岗位负责教师及时通过“浙音成长”网页端录入学生工作记录。
4.岗位留用上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从2024年9月1日起计酬,本轮次招聘学生从试用期定岗日起计酬,试用期结束未定岗的学生正常发放试用期酬金。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20日
—— 浙江音乐学院学工部 出品 ——
编辑 | 张辉楠
责任编辑 | 周国成
审核 | 江珍
审定 | 周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