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省教育厅思政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人气:各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立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其他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面双面打印,一式9份),于8月30日前报送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学工部来栋,89808123
附件: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 附件二: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清单.docx
学工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