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人气: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我院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班主任队伍能力素质,健全激励机制,根据《浙江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浙音[2017]67号)的要求,请各院系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担任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班级班主任的教师。
二、考核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学生工作,对学生满腔热情,严格要求,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全面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生喜爱。
3.在工作过程中,方法得当、效果显著,使所任班级在精神面貌、学习风气、学习成绩、组织纪律等方面成绩突出,对其他班主任开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4.指导班级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实践以及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荣誉感,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
三、相关要求
1.报送材料
6月11日前,请各院系将《各院系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
2.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来栋老师,联系电话:89808123
附件: 附件一: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文件.pdf
附件: 附件二:各院系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三: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量化考核表及学生满意率调查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