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关于报送2023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人气:各院系:
为做好2023届(毕业一年后)和2021届(毕业三年后)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要求,现将信息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报送共涉及四类信息,分别为2023届毕业生信息(附件1)、2021届毕业生信息、2023届毕业生新增用人单位信息(附件2)、历届用人单位信息(附件3)。
(一)2023届毕业生信息(附件1)
1、重点核对补充手机号、QQ邮箱,如有更改请在表格上直接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出。
2、初次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和家庭电话空缺的,请在表格中直接补充完整,座机格式:区号-号码,例如:0571-89808000。
3、完成信息补充核对后,请将附件1信息直接导入系统,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备案。
(二)2021届毕业生信息
1、直接进入跟踪调查系统,重点核对手机号、QQ邮箱,如有更新或错误请在系统里直接修改。
2、更新2021届毕业生当前用人单位信息,以填写学生目前工作单位为准,并更新目前单位联系电话。
(三)2023届毕业生新增用人单位信息(附件2)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好2023届毕业生新增用人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信息、负责人姓名、手机号和邮箱等。各院系按毕业生人数比例上报用人单位,具体数量如下:
院系 |
用人单位上报数量 |
院系 |
用人单位上报数量 |
作曲与指挥系 |
2家 |
音乐学系 |
2家 |
音乐教育学院 |
10家 |
钢琴系 |
4家 |
声乐歌剧系 |
5家 |
国乐系 |
6家 |
管弦系 |
5家 |
流行音乐系 |
8家 |
舞蹈学院 |
10家 |
戏剧系 |
5家 |
音乐工程系 |
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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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选择学生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以23届学生用人单位为主,也可适量上报往年招收本院系学生较多的单位(历年上报过的不能再次上报,已停用但现有毕业生就职的除外。历年已上报单位请参考附件3)。请提前和单位联系人进行沟通,确保联系人后续及时答题。另省考试院已统一停用2019届相关用人单位信息,其中的信息如果有效,可作为新增用人单位上报。
(四)历届用人单位信息(附件3)
请及时更新历届用人单位信息,若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更改的,请直接在表格中更改,并用红色字体标出,确保信息准确,以免影响后续答题。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停用历届用人单位的,可在备注栏中标注停用原因。但因停用数量有限,学院将根据各院系上报情况统筹安排。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院系于1月15日之前将以上表格打包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zjcm.edu.cn,信息变更处请务必用红色字体标注,以便在相应系统中更新。
三、注意事项
1、数据表格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话号码等数字项,必须以文本格式填写(excel表格中出现小绿点);数据库会对学生身份证号、手机号、QQ号、邮箱进行自动比对,请仔细核对,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2、附件1的原始表格信息来源为截止2023年12月底之前的省就业系统中的就业方案。
3、所有更改之处,请务必用红色字体标注(除21届毕业生信息直接在系统修改外)。
4、根据历年规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答题时间为每年的4月下旬至6月下旬,请各院系务必准时上报信息,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5、每年省评估院会抽查200家用人单位进行答题,因我院用人单位较少,按照惯例答题单位抽查率接近100%,请各院系务必及时更新历届用人单位信息,并确保新增用人单位信息的准确性。
6、本轮上报信息非常重要,直接关系2024年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答题情况,按照历届省考试院对答题率的要求,我院预计答题率要求与往年相同,具体会根据省里通知做出相应调整,请知晓。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附件1.2023届毕业生信息.xls
附件: 附件2.2023届毕业生新增用人单位信息报送表.xls
附件: 附件3.历届用人单位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