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就业创业】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人气:

院系

    为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派遣工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归档材料

1)高中/专科档案:高中阶段材料和有关高考录取的材料;

2)大学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实习评定表、党团组织材料、相关奖惩材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处分文件等)、学位证明(教务处盖章)、助学贷款确认书、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等。

2.归档材料要求

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各院系行政章及教务处专用公章;

学位证明书上年、月、日及姓名准确无误

党团组织材料中必须涵盖入党志愿书等(以组织部要求为准)

肄业生的档案袋内须有肄业证明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实习总结。

3.档案转递要求

1)毕业生档案由各院系整理好后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将分别于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8日、8月25日、9月1日六个批次寄发,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档案材料齐全后,请使用“浙江音乐学院学生档案”封条密封,并使用院系行政章加盖骑缝章

3)学生处会分批将已确认就业方案的同学档案转寄信息交给EMS档案收发员,EMS公司事先打印好快递面单在指定时间上门取件。院系务必确保EMS详情单内容和学生档案一致,并在EMS学生档案专用袋封口处再次加盖骑缝章;

4)各院系从就业系统中导出就业方案,保留相关信息形成《浙江音乐学院毕业生档案派遣单》(见附件),于档案派遣将此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zjcm.edu.cn,予以备案。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36月13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派遣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