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人气:各院系:
为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派遣工作,现通知如下:
1.毕业生归档材料
(1)高中/专科档案:高中阶段材料和有关高考录取的材料;
(2)大学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实习评定表、党团组织材料、相关奖惩材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处分文件等)、学位证明(教务处盖章)、助学贷款确认书、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等。
2.归档材料要求
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各院系行政章及教务处专用公章;
学位证明书上年、月、日及姓名准确无误;
党团组织材料中必须涵盖入党志愿书等(以组织部要求为准);
肄业生的档案袋内须有肄业证明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实习总结。
3.档案转递要求
(1)毕业生档案由各院系整理好后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将分别于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8日、8月25日、9月1日六个批次寄发,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档案材料齐全后,请使用“浙江音乐学院学生档案封”封条密封,并使用各院系行政章加盖骑缝章;
(3)学生处会分批将已确认就业方案的同学档案转寄信息交给EMS档案收发员,EMS公司事先打印好快递面单,并在指定时间上门取件。请各院系务必确保EMS详情单内容和学生档案一致,并在EMS学生档案专用袋封口处再次加盖骑缝章;
(4)各院系需从就业系统中导出就业方案,保留相关信息形成《浙江音乐学院毕业生档案派遣单》(见附件),于档案派遣前将此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zjcm.edu.cn,予以备案。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