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人气: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向深入,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先进榜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 年浙江音乐学院“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选树条件

(一)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和事件的推进处置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得到学生广泛认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 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 年8 月起),2021 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二)高校心理教师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能够很好地履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恪守职业伦理及规范,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3.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别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承担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设和提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4.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满5 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2022 年)。2021 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荣誉设置

本次选树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培优选优的原则,评选出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拟推荐1名、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1名。

四、选树程序

(一)推荐报名。根据选树条件自荐。

(二)结果公示。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

(三)宣传发布。优秀辅导员、心理教师事迹在“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等平台上进行展示。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包括报名表、候选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须上传WORD 格式及盖章后的PDF 格式)、数码照片和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事迹材料部分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 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事迹材料中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数码照片包括证件照(1 寸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 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请自荐材料于2022年9月9日前报送至学工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7日

 
  附件: XZ2022411 0906 浙教办函〔 2022〕261 号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 XZ2022411 0906 浙教办函〔 2022〕261 号 附件2.推荐报名表、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附件: XZ2022411 0906 浙教办函〔 2022〕261 号 附件3.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