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辅导员助理招聘公告(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1-06-10 人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音乐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浙音党〔2016〕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补充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思政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拟招聘辅导员助理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浙江音乐学院辅导员助理应聘信息登记表》于2021年6月16日(周三)16: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423室,电子版发学工部邮箱:xgb@zjcm.edu.cn。
2.资格审查、录用:初选审核、面试、公示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
3.岗前培训:所有录用的辅导员助理由各系部进行岗前培训。
三、辅导员助理岗位要求及待遇
1.辅导员助理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1)了解学情。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2)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深入学生寝室,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3)队伍建设。协助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开展班级组织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维护稳定。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心理状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系部领导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2.被录用的辅导员助理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3.辅导员助理由各系部负责考勤报学工部,学院给予一定补贴。
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