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学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0-07-03 人气:

各系:

现将2020年暑期学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系要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疫、防诈骗、防溺水交通、食品、用电用水等安全教育。

(一)对于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要严格审核,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教育引导留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防控管理规定,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二)落实学生居家防控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非必须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等,具体见防控办《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毕业生的离校管理与就业统计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离校管理工作

请各系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通知》做好毕业生离校的管理工作,提醒应该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及时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中延长学制学生按正常毕业流程办理,需要行李寄存的可向公寓提出申请,其他类别的学生一律在7月13日之前完成离校办理。

(二)做好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1、及时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

    根据省里最新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2020年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20日。请各系及时精准掌握学生就业意向和动态,认真落实“周报”制度,每周三之前务必录入省就业系统。

2、精准统计毕业去向。

对已就业的毕业生进一步精准统计就业形式,包括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科研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资助创业、自由职业、其他录用形式等。对深造的毕业生,分类统计升学和出国(出境)。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分类统计待就业(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和暂不就业(指二战考研或暂无就业意愿的)。

3、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

各系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定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

4、全面开展自查,并配合做好第三方核查。

各系要对本系就业数据开展自查,7月4日前严格审核已提交的毕业生就业材料,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相关就业材料需完整存档备查。我院不定期会向学生、用人单位等了解就业真实情况。此外,教育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于今年6月和8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专项核查,向多方核实就业情况,并与全口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结果将反馈至地方和高校。教育部届时将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毕业生和社会监督。教育部“学信网”已开通“毕业去向查询反馈”功能(毕业生登陆学信网学信档案进行查询),各系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

三、做好暑期考研英语培训的报名审核与管理工作

根据学院暑期考研英语培训工作的安排,预计本次培训在7月中旬开班,请各系做好学生的预报名工作,掌握学生真实意愿,严格审核,并做好学生遵守暑期培训纪律与防疫要求的思想工作,并根据学院反馈的上课情况做好本系学生的跟进管理。具体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四、做好职业规划比赛的组织工作

请各系按照《关于举办浙江音乐学院第四届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做好本系职业规划参赛项目的组织与指导工作,于7月15日之前将材料交给学工部,以便后续工作的及时推进。

五、学生资助工作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做好一年一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各系需掌握学生情况,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9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备案

2、各系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收集相关材料,在征集意见基础上完成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

注意事项:

1、《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等待省资助中心最新表格要求更新后将添加至本通知附件,该表格需正反打印。

2、各系做好材料备份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档案,原件报送后不返还。

(二)协助学生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各系需掌握贷款学生的续贷意愿,协助老生7月10日前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目前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一般银行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续贷者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少于100字,否则审核不能通过影响放款。

一般银行(指除国家开发银行之外的所有银行),续贷工作根据相关银行要求办理。

注意事项:

1、银行贷款单若需盖章,加盖系章即可,完成盖章后需收下贷款回执单(或学校留存联),并要求学生在贷款凭证的学校留存联上写上系别、班级、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9月15日前统一将贷款回执单报送至学生处,有关回执做好备份,原件不返还。

2、需注意贷款时间,本次办理的均为2020-2021学年,其他学年均不予受理。

3、2019-2020学年贷款学生名单,若有需要可与学生处联系。

(三)做好2020年暑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1、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若有走访需要,以系为单位或联合相关系共同开展,若需学生处配合走访,可于7月10日前联系。

2、暑期走访慰问金各系可提前借款支取,也可先行垫付后报销(财务推荐此项),若需提前支取,可于7月9日前联系学生处。

3、走访慰问金根据学生困难等级及实地考察情况分为一档2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1000元补助。

4、走访工作做好材料整理,包含走访工作小结、《走访记录表》、《走访信息汇总表》、《慰问金领取签收表》、走访照片(原图2-3张即可,文字说明限15字以内),其中《走访记录表》、《慰问金领取签收表》交纸质稿,其他均以电子形式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gb@zjcm.edu.cn,截止日期2020年9月15日。

(四)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转发该通知(见附件),我院共3个申报名额,个人或跨系团队申报皆可,请于9月1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报至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胡凌芳、蔡高小碧,电话89808126/89808127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20年7月3日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记录表.xls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暑期走访慰问金签收表.xls

附件4浙教发展〔2020〕19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