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思政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6-26 人气:

各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立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出1个项目,确定报备项目的负责人需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管理平台开放时间截止9月30日。申报相关流程与注意事项,届时会另行通知到项目立项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电子版和纸质版(8份),于2019年9月13日前报送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学工部来栋,89808123;科研处余娜玮,89808072。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docx

    

 

                                   学工部、科研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