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就业工作】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6-17 人气:

各系:

    为了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归档材料

(1)高中/专科档案:高中阶段材料和有关高考录取的材料;

(2)大学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实习评定表、党团组织材料、相关奖惩材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处分文件等)、学位证明(教务处专门盖章过的)、助学贷款确认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等。

2.归档材料要求

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各系行政章及教务处专用公章;

学位证明书上年、月、日及姓名不能有错;

党团组织材料中必须有志愿书;

肄业生的档案袋内须有肄业证明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实习总结。

3.档案转递要求

(1)毕业生档案由各系整理并寄发;

(2)档案材料齐全后,封袋并贴上“浙江音乐学院学生档案”封条,并用各系行政章盖骑缝章。

(3)学生处会分批将已确认就业方案的同学档案转寄信息交给EMS档案收发员, EMS档案收发员带上已填写好的快递单到各系上门取件,按投递信息投递。各系要务必确保EMS详情单内容和学生档案一致,并在EMS学生档案专用袋封口处再次盖上骑缝章。

(4)各系需填写好《浙江音乐学院毕业生档案寄发汇总单》,于档案寄发工作全部结束后将此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予以备案。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及邮寄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