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致同学们的一封信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8-12-20 人气:温馨提醒:致同学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学院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今后的日子里,希望大家能更加团结,积极进取,营造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集体氛围。假期临近,考试即将开始,请关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期末考试:准备充分、充满信心、诚信为本。在考试中,大家一定要遵守考场纪律,切勿作弊。做人以诚为本,才能取信于人。学院对作弊行为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记过或留校察看+通报家长,记录在案,影响以后的发展。同学们:考试失败你还有补考及其他机会,考试作弊你将失去未来。
二、安全提醒
(1)人身安全:人的生命是最珍贵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你的平安是父母最大的期盼。同时希望同学们形成良好的作息习惯,身体健康,吃饭倍香!
(2)财产安全:假期临近,社会失窃比较严重。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才是避免失窃事情发生的关键。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电信诈骗猖獗,不贪小便宜,凡是要求银行转账,汇款等事情一律不要理睬。
祝愿同学们考试顺利!!!
附:浙江音乐学院考场规则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本人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并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闭卷考试的;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三) 课程考核论文抄表或者雷同
(四)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五)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交卷后有意在试场逗留,向他人泄露试题答案的;
(十)通过伪造证件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十一)考试结束后,在试场内发现有作弊痕迹或阅卷中发现有雷同卷面内容的;
(十二)以相同曲目作品参加两个或以上学期专业考试的;
(十三)参与团伙作弊的;
(十四)其他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