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完善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7-12-05 人气:各 系:
为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受助情况,现将本通知要求如下:
1、请按照本学期开学初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补充完善每位学生受助情况,具体见附件1(补充“本年度贷款额度”——“本年度获得资助总额”,共5列;A-K列开学初已经填写过)
2、“本年度”指的是2017-2018学年,含本学期开学初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临时补助等
3、“奖励/资助情况”请填写全称,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等,如学生个人在当地也获得相应的资助的,请一并填写上。
4、“总额”填写获得的相应的奖学金或资助金的总额
5、请于12月18日之前将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浙江音乐学院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