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音乐学院第二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作者: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7-03-24 人气: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在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学习与践行,树立大学生励志成材的典型,发挥自强不息、迎难而上的榜样作用,现决定开展我院第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青春自强·榜样同行
二、评选对象
2013-2016 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成绩良好;
3.勇于克服困难,自立自强,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4.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
四、奖项设置
1、自强之星5名(奖金2000元)
2、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奖金500元)
五、评选流程
(一)系内推荐阶段(3月24日-31日)
1、各系广泛宣传,做好本系评选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2、各系审核本系报名材料,推荐预备人选,推选人数如下:作曲系1人、音乐学系2人、音教系4人、钢琴系2人、声歌系3人、国乐系2人、管弦系2人,流行系2人、舞蹈系4人、戏剧系1人、音工系2人(如有特别优秀者,各系可少量增加推荐名额)。
3、各系将预备人选的相关材料于3月31日之前报送。
(二)学院初评阶段(4月1日- 14日)
根据各系的推荐情况,由学工部组成材料评审小组对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选出不超过15名的同学进入下一评选阶段。
(三)网络评选阶段(4月17日–21日)
勤工助学中心的官微设立自强之星候选人网络投票站,接受广大师生的投票,并根据网络得票数选出10名自强之星候选人,参与现场评选阶段。
(四)现场评选阶段(4月26日)
10名候选人通过现场PPT展示、演讲、表演等形式展示自身自强事迹,时间不超过6分钟 。由现场评委根据事迹材料(占60%)、现场表现(占15%)、展现形式(占15%)进行打分,并将网络投票(占10%)折算进总分,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5名自强之星,另外5名获得自强之星提名奖。
六、报送材料
1. 自强之星报名表
2. 一篇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总结,真实且有感染力
3. 相关获奖材料
4. 个人生活照两张(横向纵向各一张)
5. 个人认为需要上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除3以外均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请各系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推荐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杨熙,联系电话:89808123。各系汇总后纸质稿上交行政楼423,电子稿发送学工部邮箱xgb@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学工部
2017年3月24日